在深圳做債務公司,我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,買賣合同糾紛找深圳要債公司。就是那些想討債或打官司的人擔心自己證據不足,所以不去討債或起訴,那些證據充足的當事人,又擔心找到對方怕對方沒錢,擔心上法院起訴后拿不回錢。這兩種情況。委托討債公司是怎么解決的?
首先,證據不足的,我們討債公司可以指導幫助你收集有效的證據,其次,對于對方看起來沒有錢的,其實在你委托討債公司上門討債的時候,他還是有還款能力的。我們討債公司之前辦理一個民間借貸糾紛,對方欠了我方當事人借款40多萬,欠了十幾年,債權人自己怎么催都不還,結果委托我們討債公司之后,對方立刻就開始籌錢了,前幾天已經讓欠款打給我們的當事人了。
所以,那些每天都在焦慮是否應該找討債公司,還是法院起訴的當事人,你不去行動,光在那兒想,永遠是個零,只有行動起來,才有回款的可能,畢竟想全是問題,只有做才有答案。
今天上午接待了一位來自廣州的當事人,溝通的是一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,這位當事人是供貨方,在2022年與采購方簽訂了一份原材料的買賣合同,按合同要求,分批供貨,質量也均符合標準,采購方前期付款也還算及時,但最后一批貨物交付后,剩余的130多萬尾款一直未付。
我們這位當事人多次上門催債。采購方要么推諉,要么失聯,這為當事人無奈選擇咱們深圳催債公司。當事人是經一位老客戶介紹來咨詢的,通過查看證據材料,發現合同中相關的時間節點界定的不是很清楚,我們已經指導這位當事人補充相關材料,爭取早日幫這位當事人拿回應得的貨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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