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借條深圳追債公司上門要債也有賴賬的情況,借條上寫明了借錢的金額,借、還款日期,還有利息都寫的很明白,那么在有效訴訟期內打官司就一定能贏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
你們看看下面的借條,很多人借錢出去就要別人寫張借條就可以了,沒有給收條!所以提醒各位,如果是大額借款的話,有沒有轉賬憑證的話,那沒有收條后面就不一定安全了。
在很多走入法院的實際按理中,很多債主以為有借條有恃無恐,真的無法從借債人手上拿回屬于自己的錢。碰到這樣的耍無賴,要求原告拿出當時轉賬給借債人的轉賬憑證或現金交付證據。一旦原告弄不到這樣的證據,法院就只能根據借款金額的大小,時間,原告的經濟實力,還有兩人的社會關系,以及他們的交易習慣,作出綜合判斷。
所以要小心了,一旦你打算借錢給別人,光靠一張借條,會讓法官難以判斷這些錢是不是真的轉移到了借債人手里,因此,你一定要弄到借錢的轉賬依據或者對方寫的收條。否則如果你拿不出這樣的證據,有可能法院不會完全相信你的。但是委托深圳追債公司不一樣,找到人的情況下,有借條,有欠款事實,必須讓欠款人還款給債權人。